學貸一定要修法 新聞稿
主辦單位:青年要好野 支援單位:反貧困聯盟 時間:2011/09/21
日前總統親自召開記者會提到青年安心就學方案,宣示學貸還款展延、生活費申貸放寬。「青年要好野」認為這個方案雖然的確有助於減輕部份學生壓力,但是仍無法使青年安心就學,因為僅只如此並不符合世界各國的學貸制度與精神,同時也沒有達到青年要求「修法」的目標。以下是我們的訴求以及回應:
一、修「辦法」不夠,一定要修「法」:我們認為修改辦法的強制力不夠,無法真正達到保障學生權益的精神。目前已委請立法院林淑芬和洪秀柱兩位委員為學貸四法的領銜提案人,包括:大學法(第35條)、高級中學法(第6條之2)、專科學校法(第35條)以及職業學校法(第15條之1)。
二、一定要有「量能還款」的設計 :我們需要有整體規劃、有背後精神和意義的學貸制度,而不是菜市場喊價式的作法,學貸絕不只有延長幾倍的問題。綜觀先進國家(美、德、英、澳等國)都有「量能還款」的制度設計,而不是像台灣的學貸制度這樣拼拼湊湊而無整體規劃。我們強烈要求將量能還款的方式納入學貸還款辦法讓學生選擇。如果我們願意讓還款有困難者延期、少繳,為何不能依所得能力來還款?